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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了:说完“不交物管费”后 家里自来水就被停
www.hazls.com  2013/4/24 9:55:46  点击率:16070

“不解决问题,我不交物管费。”说完这话几小时,家里的自来水就被停了,近日,73岁的南岸区居民张大爷遇到这样的蹊跷事……

    说完“不交物管费” 业主家就停水

    张大爷住南岸融侨香弥山一号4栋27楼。

    3月25日21时许,小区楼管员小付上门催交物管费,准备睡觉的张大爷随口应了句:“不解决问题,我不交物管费。”两三个小时后,张大爷家停水了。

    第二天早上,水没来,楼梯间也没贴停水通告,邻居家都有水,张大爷奇怪了,“难道昨天说了“不交物管费”,他们真停水?”

    为何要说这句话,张大爷解释,4栋6楼平街,很多其他楼栋业主图方便,经常来搭电梯“抄近路”。长期如此,“打挤,还会缩短电梯使用寿命。”于是,张大爷希望物管拿出解决办法,但对方迟迟没有行动。

    误关还是故意?张大爷觉得太“巧”了

    3月26日上午,物管公司派人为张大爷打开被关上的水阀。

    两天后,小付到张大爷家道歉,承认当晚关水,但没解释原因。

    4月19日,记者陪张大爷到物管公司,负责香弥山项目的伍经理解释,楼管员的确“误关”张大爷家水阀,不过,业主一反映就及时恢复供水。“当时小区水压不太稳定,物管统一调试。有的住户长期不住小区,我们会暂时关掉他们的水阀。”伍经理说。

    水阀到底是故意关还是误关?双方没有争论出结论。记者问伍经理,为何要在晚上9点以后调水压,准备关哪家水阀,是否提前告知住户,伍经理均未回应。在他看来,员工已向给业主道歉,事情就算完结,没必要小事化大写书面道歉。

    南岸区房管局物管科赵姓工作人员认为,物管公司有错在先,应该道歉,“不过法律没有规定具体道歉形式和方式。具体解决方法还得双方协商。”

    律师:物业公司错在先 无权停业主水电气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王小婷律师认为,业主和物管公司就物业服务产生合同关系,而水电气供应,是业主与能源公司发生的合同关系。“不管业主是不是拖欠物管费,物管公司都不能停业主水电气。”王小婷说,楼管员关水阀已是不争的事实,业主有权要求物管公司写下书面的情况说明及保证下次不会再发生同类事情的“保证书”,物管公司也应尽量配合。

    王小婷提醒,如果业主觉得物管公司违规操作,可以在停水后先找小区业委会,找一位第三方,陪同见证事情解决的过程,这样可帮助业主协调解决,同时在今后对簿公堂时,也可作为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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